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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小宗作物用药难正在破解
发布日期:2019-01-10 信息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李锐

       特色小镇、一村一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伴随着经济发展,具有地域优势和人文特色的地方农产品纷纷登上舞台,被赋予高附加值的它们逐渐占据了中高端市场。在注重产品质量更要安全绿色的今天,农药的安全使用,越发成为制约特色作物产业良性发展的因素。

       长期以来,我国农药产品同质化问题突出,产品供给与农业生产需求存在一定的错位。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共有登记农药产品35,604个、农药品种665个,平均1个品种登记了53个产品,但重复复配、产品雷同现象较为严重。登记数量虽然很多,但是仍不能完全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因为农药生产企业扎堆在大宗作物上进行登记,比如小麦、玉米、水稻、棉花、柑橘、苹果、油菜等作物上病虫害登记药剂数量多达几百个,甚至上千个。而与之相比,用于小宗作物的农药却屈指可数,甚至近80%的特色小宗作物无登记农药可用,小宗作物生产中使用未登记农药、超登记范围使用、不按标签规定使用等现象非常普遍。

       近日,特色小宗作物安全用药推进会在广西南宁召开,40余位全国植保和农药管理部门的代表和专家齐聚一堂,总结交流特色小宗作物安全用药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研究探讨破解特色小宗作物生产过程“无药可用、无技可循、无标可依”难题的有效措施。

财政专项——政府发挥引领作用

       特色小宗作物种类多,分布零散,生长环境复杂,病虫害发生面积小、用药总量小,更因为农药登记成本和收益的严重倒挂,作为农药登记主体的农药企业没有投资农药登记试验的积极性,造成特色小宗作物病虫害防治用药短缺现象普遍存在。

       解决特色小宗作物“无药可用”是否有可以借鉴的国际经验?1963年,美国设立财政专项——“特色作物有害生物治理项目”,每年国会批准约1,800万美元的项目经费,支持美国特色经济作物重要病虫草害治理,保证种植者有合法登记的农药可用。该项目每年开展80项左右的试验,在过去50多年里支持完成了2.6万个农药产品在特色经济作物上的登记,每年为美国创造了72亿美元的gdp,提供了10万个就业机会。加拿大、欧盟、巴西等国家和地区也积极推进小宗作物用药的试验和登记工作。

       “国外的经验表明,解决特色小宗作物‘无药可用’的难题,政府要发挥引领作用,构建政府带动、社会参与、企业主体的特色作物用药协同推进机制。”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所长周普国说。

       周普国介绍说,国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种植业)项目》中每年安排600万元左右的资金支持特色作物的调研和试验,并不断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同时,将争取化肥、农药“双减”等科研专项支持特色作物用药登记基础研究,把特色作物用药残留标准建设列入农业农村部标准制定专项的重点内容。

       浙江省以区域性小宗作物生产情况、病虫害发生危害和用药需求为主要因素,综合农药生产企业登记意愿,组织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分作物申报,按程序立项。2018年,浙江省明确1,300万元专项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加强与试验单位协调,定期开展项目进展调查,合力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技术难题,引导试验资料有序申报,做到早登记、早应用。通过多方合力、资金推动、措施落实,浙江省小宗作物农药登记试验周期至少缩短1年以上,特色作物合法登记农药、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逐年增加,目前已登记的65个药剂可基本满足主要特色小宗作物的用药需求。

       配合国家财政专项项目资金,浙江、江苏、山东、吉林、辽宁、宁夏、上海等省(市、区)协调地方财政、科技等有关部门,实施特色作物农药登记财政补贴扶持政策项目,推动了特色作物用药登记步伐,“无药可用”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制定标准——应用安全用药技术

       “中药材种植者缺乏植保相关知识,滥用、误用农药问题突出,导致中药材品质降低,出口退货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推进会上,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研究员陈君讲述了前些年我国中药材产业面临的窘境。

       陈君认为,究其原因,中药材生产技术相对落后,重产量轻质量,滥用化肥、农药、生长调节剂现象比较普遍等是其中的重要因素。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明确指出:中药材技术创新重点是开发50种中药材的病虫害绿色防治技术,突破人参、三七等中药材的连作障碍,开发50项中药材测土配方施肥、硫磺熏蒸替代、机械化生产加工技术。

       中药材产业的窘境是特色小宗作物产业发展的共性障碍。早在2011年,原农业部启动了特色作物产业和用药情况调查。之后,先后组织11个省完成了蔬菜及特色作物用药联合试验,启动了蔬菜及特色作物用药行动计划,开展特色作物用药群组化技术研究。

       标准先行,有了行业标准农药生产和安全用药才有依据。借鉴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经验,根据全国范围内的调查结果,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及农药检定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专题研究,拟定了《用药短缺特色小宗作物名录(2018)》,涉及190多种蔬菜、水果和中草药;拟定了蔬菜、中药材和土壤熏蒸剂的《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药效试验群组名录(2018)》,以及《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残留试验群组名录(2018)》;制定了13项特色小宗作物的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制定了132种农药在87种特色小宗作物上的633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为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和质量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

       “发挥特色作物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现代农业、优化农产品结构、促进农民增收脱贫方面的重要作用,必须要实现特色作物从传统的零星、分散种植向现代化规模生产升级,最主要的制约因素就是防治各种病虫草鼠害所必需的合法、安全、有效的防治用药及其应用技术。”周普国说。

       此外,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完善了农药残留和药效群组化技术研究及应用,减少试验数量,缩短登记时间,降低登记成本;组织开展以农业防治为基础、生物防治为辅助、化学防治为重点的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强化特色作物生产者科学安全用药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在特色作物种植区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作物用药专项监督抽查,开展特色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保障特色作物生产安全、产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

       同时,在北京、海南、云南、辽宁、陕西、贵州、江苏等省市举办了特色作物用药登记试验技术、标准制定和登记资料要求等方面的培训班和安全用药交流会,共享技术和经验,逐步改变了“无药可用”“无技可循”的局面。

用足政策——建立登记快速通道

       为了推进特色小宗作物安全用药管理工作的进行,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及农药检定所制定了有利于激发科研教学单位、农药生产企业、行业协会、专业化组织等社会各界积极性的特色作物用药登记政策。

       借助新《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颁布实施的东风,出台了鼓励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的法规政策。新颁布实施的《农药登记管理办法》中明确了特色小宗作物用药可进行群组化登记、允许采取临时用药措施等重大政策。在新的《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中专门制定了《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资料要求》,解决了长期困扰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无法可依”的难题。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试验时间缩短到一年,试验点数大幅减少,试验费用明显降低,为加快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提供了法规保障。

       周普国介绍,在落实好《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和《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资料要求》的基础上,要制定评审细则,加大登记政策倾斜力度,切实发挥“绿色通道”的政策引导作用。

       为提高评审效率和企业申报速度,探索建立了特色作物用药产品试验资料集中评审、申请产品集中申报、部所快速审评的工作机制。仅20171年,山东、辽宁、江苏、海南召开了4次蔬菜及特色作物用药登记集中评审会,集中评审了用于8种特色小宗作物、12种防治对象的18种农药共144个农药产品,大大提高了评审效率和登记速度。截至目前,采用集中评审会的方式已为31种特色作物、45种病虫害,筛选出123个农药品种,登记特色作物用农药产品1,412个。人参、杨梅、冬枣等部分特色作物用药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

       特色小宗作物的区域性很强,很多特色作物只在局部地区(1个省或1个区、市内)种植,病虫害发生时危害又不等人,登记用药存在“远水救不了近火”的问题。《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第46条规定:“尚无登记农药可用的特色小宗作物或者新的有害生物,省级农业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临时用药措施。”

       周普国提出,各省要用好用足这一政策,结合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制定本辖区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规划和实施方案,在分区分类统筹考虑的基础上,按急用优先原则,及时对本辖区内的特色小宗作物采取临时用药政策,快速解决无合法用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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